湖南友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市三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友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02执1746号
申请人:佛山市三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泉铁坑村“坑口”自编5号(住所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4JTMU8M。
法定代表人:李法万,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湖南友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37号5栋404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XK0087。
法定代表人:胡中军。
本院于2022年9月20日依法立案佛山市三铝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友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2年9月24日已经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2)湘0202民初2419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