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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1323执516号某某诉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323执516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沂水县。 被执行人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于2020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本次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13民终990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