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3)浦民二(商)初字第2779号
本院在审理反诉原告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反诉被告上海金考特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反诉原告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反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罗懿
书记员  胡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