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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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肥东执字第01256号
申请执行人:合肥宇航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工业聚集区,组织机构代码:55325863-4。
被执行人:***,居民。
申请执行人合肥宇航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肥东民一初字第002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查明***(身份证号码:**********9134327)系***之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8126元(含利息元、案件受理费200元、执行费166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