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282民初11683号
原告:原告:***,男,1991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海办事处***社区*****,身份证号码:3702841991********。
被告:被告:青岛新瑞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即墨市普东镇***村******日电。被告:华盛绿能(商都)温室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即墨市普东镇***村******日电。
案由,劳动争议,立案日期,2019年12月11日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是否公开审理,是
处理结果:原告***在本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组织与裁定时间:审 判 员 赵 建 设二0一九 年十二月十三日书 记 员 马 晓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