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业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启业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205民初400号
原告:***,男,1998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公民身份号码511************110。
被告:启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81G。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启业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斌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傅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