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辽0602执895号
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划拨质量保证金十万元支付给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结案。至此,本院作出的(2024)辽0602民初742号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