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浙01执681号
本院在执行(2018)浙01执681号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完美时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完美时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曦著作权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完美时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完美时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曦至今未申报财产,且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完美时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4248057);
完美时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216432X);
王曦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