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第一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单县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鲁1722民初2396号 原告:单县某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 被告:单县某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 原告单县某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裁判文书不予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