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砝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06执736号 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砝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砝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依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2023)湘04民终244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于2023年5月15日审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上海砝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欠款31290元(含执行费366元),该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于2023年5月30日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