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某有限责任公司;陈某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川1011执1609号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川1011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已付清欠款,并交纳执行费5,802.3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于2025年6月24日执行完毕,该案业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