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03执3946号
***、陕西金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金海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碑劳仲案字(2022)1696号仲裁裁决书,执行标的—9872.42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03执3946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6月6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审判员:***书记员***电话:029-8450****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6号邮编:7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