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3123执35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九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15018房。
法定代表人:宋勇,该公司负责人。
凤凰县凤天旅游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凤凰县。
法定代表人:林建兴,该公司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湖南九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凤凰县凤天旅游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3123民初4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3123民初42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龙韬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隆重
书记员肖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