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保245号
申请保全人:***,男性,汉族,1980年7月13日出生,住六盘水市水城区。
被保全人:中岷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被保全人:***,男性,汉族,1993年12月5日出生,住贵州省六枝特区。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中岷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黔0221民初7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于2022年5月7日申请冻结被保全人中岷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97104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已冻结被保全人中岷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97104元,因被保全人中岷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已足额冻结,申请人明确表示不需要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
至此,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