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因沥青储油罐未采取“三防”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被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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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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