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782执76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11月20日生,满族,住辽宁省义县。
被执行人:***,男,1966年3月8日生,满族,住辽宁省。
被执行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广宁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辽0782执7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崔 剑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