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兴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胜利油田兴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千硕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河口区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503执486号之十三

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兴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37381875454。

法定代表人:任宇,总经理。

被执行人东营千硕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市河口区海康路1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3768746395D。

法定代表人:高吉林,总经理。

胜利油田兴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营千硕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2019)鲁0503民初2574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生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书、传票及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在7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未按期履行义务。2020年4月23日、9月15日,本院依法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支付宝等信息,除少量银行存款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口分中心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经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协助,查封了被执行人东营千硕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车号为鲁EY××××号长城牌、鲁E1××××号福田牌汽车两辆,因未实际控制该车辆,暂无法进行处置;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东营千硕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车号为鲁E8××××号长城牌汽车一辆,因系轮候查封且未实际控制该车辆,暂无法进行处置。本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东营千硕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东营市胜利第五十五中学、河安小区、东营市胜利第八中学、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的工程款等债权,因系轮候冻结,暂无法执行到位。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向被执行人东营千硕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与申请人进行了约谈,将财产查证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经过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未实现。

本院认为,在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的情况下,经法院采取积极有效的执行措施仍不能结案,申请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谷来强

审判员  张卫青

审判员  宋学庆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何敬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