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323执1115号
山东力国建安有限公司、临沂广辰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力国建安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广辰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3月15日审结,该案(2022)鲁1323民初347号民事调解书已立案执行。案件受理后,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我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被执行人临沂广辰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71497.97元(含过付款865967.97元及50%执行费5530元),剩余50%执行费5530元由申请执行人山东力国建安有限公司依照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负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沂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