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祥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伏尔特电气(深圳)有限公司、海南祥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6民初27978号
原告伏尔特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祥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原告伏尔特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伏尔特电气(深圳)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9659元,减半收取计4829.5元,由伏尔特电气(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林雪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