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坤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某某诉被告宁夏建坤园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撤诉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原告***,男,1959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 被告宁夏建坤园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1508718-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成年人,汉族,宁夏建坤园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本院受理的原告***诉被告宁夏建坤园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与本案有关事实原告需要重新核实,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对被告宁夏建坤园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 代理审判员***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吉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