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渝0107民初9954号 原告: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一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331593306T。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邦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月,重庆邦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3114390A。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1973年3月11日出生,住重庆市铜梁区。 原告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原告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503.5元、保全费4120元,合计9623.5元,由原告重庆巨方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夏哂加 书 记 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