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祥熙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523执恢79号
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祥熙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祥熙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新县人民法院(2018)豫1523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院开展执行工作后,向被执行人河南祥熙实业有限公司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向有关部门查询了河南祥熙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房产、土地等信息情况。现被执行人河南祥熙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将该案履行完毕,(2018)豫1523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