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甘肃宏泰劳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甘0702民初10434号 原告: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25912054534。法定代表人:***。地址:甘州区昭武西路金硕大厦801.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系该公司副总。 被告:甘肃宏泰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地址:甘州区大衙门街城建委综合楼。 原告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宏泰劳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的理由正当合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5元,由原告张掖金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