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

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某设计院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521执保30号 关于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设计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法对上海某设计院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开设的账户存款以人民币3393408.42元为限予以冻结(已足额冻结,冻结期限从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止)。至此,本院(2019)粤1521执保30号案已保全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