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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与云南省某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云0322民初4061号 原告: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45385。 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聚建材城西区1幢9号。 法定代表人:**能。 被告:云南省**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2217374038P。 公司地址:**县西桥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与被告云南省**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8日立案,原告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递交书面撤诉申请,以原、被告已经达成书面还款协议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自愿申请撤诉,撤诉理由正当、合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75元,减半收取2187.5元,由原告自贡工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昆明经销部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