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池水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宏飞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宏飞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110执3997号
浙江联池水务设备有限公司:
宏飞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联池水务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飞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苏志勇,0571-86162106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码: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