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922执25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2月1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住湖北省大悟县。
被执行人:湖北***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大悟县三里镇民主街七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2MA48FJ7F25。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湖北***设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3月8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款付清后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湖北***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按执行和解协议付清余款81075.94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0922执2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罗 辉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