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卓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卓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甘肃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0502执保73号

陕西卓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卓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1)甘0502财保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内容,解除了被保全人甘肃远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账户****内存款6706722.68元冻结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张涛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  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