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2执39号
吉林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3月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吉林仲裁委员会(2019)吉仲调字第77号调解书,被执行人应给付10,029,414元工程款的一般债务利息980,203元(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因本院已于2020年3月30日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存款492,403元,被执行人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50万元,被执行人已将本案执行内容992,403元(还包括12,200元申请执行费)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