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欣雨辰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欣雨辰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某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曲阜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881执142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欣雨辰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曲阜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 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71206.22元,冻结期限为十 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