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4)陕0502执保2244号
关于申请人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渭南市中医医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陕0502财保137号民事裁定书实施财产保全,2024年11月5日已对被申请人渭南市中医医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名下银行账号:61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朝阳大街支行)、账户260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存款1164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