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前范商贸有限公司与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街一分公司、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豫0103执4929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前范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66号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65CG95F。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街一分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6MA457T6550,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与金华路交叉口向东500米。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87492××××,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南前范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街一分公司、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01民终5995号民事其他文书依法立案执行。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豫0103执492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