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精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雅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某某;大河精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5)鲁1428民初3372号 原告:德州某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武城县。 法定代表人:秦某某,董事。 被告:任某某,男,1980年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罗山县,现住河南省罗山县。 被告:大河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孙某,经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