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528执保34号
立案庭:
申请人富平县瑞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泽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1年2月5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1)陕0528民初654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对陕西泽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限额1500000元进行冻结,现已冻结1500000元,期限一年(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1)陕0528执保34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