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悦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民初18609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省老法律工作者协会法律工作者。 被告: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1月8日向我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