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悦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甘0123民初1422号 原告:***,男,汉族,1988年1月l7日出生,住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揭益民,甘肃得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25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镇鲁家滩大街60号大院。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3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