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203执246号
申请执行人:武汉金地球起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世纪广场B座8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758188561X。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宏基资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滁州路临76号综合楼3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321518898L。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22)鲁0203民初544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22)鲁0203民初54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朱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