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钰景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221执保31号 本院于作出(2022)黑0221财保12号之一的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挂靠在齐齐哈尔市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龙江县支行账户22×××88内工程款1552600.00元。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申请人要求解除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解除对被申请人***挂靠在齐齐哈尔市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龙江县支行账户22×××88内工程款1552600.00元。 已解除保全。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