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钰景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221执保27号
本院在执行刘振友与黄玉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本院对被保全人黄玉新挂靠在齐齐哈尔市钰景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龙江银行龙江县支行账户2223********内存款1552600.00元予以冻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对被保全人黄玉新挂靠在齐齐哈尔市钰景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龙江银行龙江县支行账户2223********内存款1552600.00元予以冻结。
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