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2民初28117号
原告:北京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C-01-0087。
法定代理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伊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9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原告北京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原告北京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决如下:
准许北京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刘 敏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