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河县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保172号之一 ××××银行: 申请人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金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江苏金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你处的存款1600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4年3月9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