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世凯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06民初23266号
原告:某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某有限公司。
原告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某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现原告某设备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某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