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213执474号 申请执行人: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4966060650N。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山东青大泽汇(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遵义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278086843。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8)鲁0213民初3592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并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案款人民币19078.82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