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昌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华远投资南通有限公司与江苏某某隆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1)苏0684执保126号
申请人江苏***隆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华远投资南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江苏***隆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华远投资南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1)苏0684民初49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合计2200000.00元(实际冻结合计2200000.00元),有效期至2022年1月29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保全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保全的,则自行解除冻结,后果自负。
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联系人:施建辉、许晶晶
联系电话:0513-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