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702执2282号
某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某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达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川1702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5年6月9日执行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另案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本案依法提取拍卖款项110161.03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1509元,诉讼费1325.5元,支付申请执行人案款107326.53元。至此,某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达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