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酒泉市汉鑫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25执保336号
***、酒泉市汉鑫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酒泉市汉鑫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5财保21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三北种业有限公司应付被申请人酒泉市汉鑫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款100000元。本院于2019年11月26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