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域阳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墨玉县畜牧兽医局)建设工程合同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新3222执834号
新疆西域阳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墨玉县畜牧兽医局):
我院受理的申请人执行人新疆西域阳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墨玉县畜牧兽医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墨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新3222民初74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