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0902执恢194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孝电德力西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天仙路航天首府1号楼1单元901室机构代码证号:56272245-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鄂0902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按协议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并已领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鄂0902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智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