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宏兴投资有限公司

宜宾宏兴投资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川1521执1421号 宜宾宏兴投资有限公司、***、***: 宜宾宏兴投资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内容为:1.支付补贴费用46600元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48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宜宾宏兴投资有限公司已按法律文书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521民初597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