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5)陕0826执保404号
榆林市华荣工贸有限公司、陕西中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吴堡分公司、***:
申请人榆林市华荣工贸有限公司和与被申请人陕西中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吴堡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执行保全案件,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本院对被申请人陕西中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吴堡分公司的账户进行了保全,保全期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8年9月22日止,该案属于保全完毕,现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2024)陕0826执保40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